最近因為有大學學生會活動的表演嘉賓唱粗口歌,令「粗口」再次成為焦點。不少人對大學生大肆抨擊。甚麼時候講粗口變得罪大惡極?既然講粗口侮辱人是十惡不赦,君不見有人以同樣力度批鬥粗口大狀?(可能聽不懂英文?)又,近年不少官員或前官員涉嫌知法犯法,不單侮辱市民智慧,更是侮辱法治,又不見有人日以繼夜群而攻之?

上述事件明顯有人有政治動機借題發揮,在此不論。反而,我們都像患了「粗口潔癖」,以為不講粗口就有道德、好高尚。例如,學校裏總有一些學生會說粗口,以及其他行為不符合規範,我們很容易就把他們標籤為「壞分子」,當班上出現狀況,就認定是這類學生在搞事。事實上,優秀的學生一樣也會搞事。「總之你講粗口就唔啱啦!」毋須用腦,多容易。

曾有朋友分享與一名地盤工人傳道的經驗,工人說:「我可不可以用自己的語言祈禱?」然後整段禱文粗口滿滿,因為他只懂說粗口。戒除「粗口潔癖」,不是認同講粗口這行為,而是提醒自己不要單憑一些行為就胡亂論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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