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全球最龐大的官僚體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紀委)早已不單純是一個黨內紀律的監管人、執法人,也成為黨內紀律的修訂人、解釋人;而且,由於中紀委屬於中共的內設機構,所以它同時還是黨內紀律的監管對象。

換言之,正式編制千餘人的中紀委,愈來愈像八千餘萬黨員大家庭的母親,不僅要告訴廣大黨員幹部們應該做甚麼、不應該做甚麼,還要以身作則地看護他們,對犯錯的要體罰、不悔改的要斷絕母子關係,並且送往司法機關處置。

因中國腐敗問題太過嚴峻,領導人又希望能盡快達到脫胎換骨的效果,所以中紀委的權力一方面大到不能再大,同時觸角也細得不能再細,細到「在哪裏開會」都要作出具體規定。

三日,中紀委網站公布了黨政機關不能前往開會的二十一個風景名勝區名單,名單包括八達嶺、承德避暑山莊、海南三亞、廬山、桂林、九華山等地——九華山是地藏菩薩道場,其中最大一間寺廟的題詞,乃某位前領導人的墨寶。

雖則防微杜漸是好事,禁止黨政機關到風景區開會,也確實有助遏制會務腐敗;不過按照「法不規定不為罪」的原則,不在此「廿一區」範圍內的地點,又如何禁止官員們前赴後繼呢?例如甘肅敦煌、雲南大理、長白山天池等地,官員們大可以去開會,只要去的官多了,當地的配套設施一定會立即跟上,成為新一批洞天勝景。

老耿以為,遏制會務腐敗,用「禁令」無用;就像紀委禁止官員到豪華酒店聚餐,於是官員們改而蜂擁到私人會所聚餐,會所全部建在私密處,別有洞天,奢華尤甚。

不如改為「餐會雙規制」,只准官員們在規定的時間到規定的地點開會或者聚餐,違反即予以「黨紀雙規」——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

雙「雙規」同時作用,會務腐敗或可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