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港家長關注免費幼稚園政策的具體安排,負責研究並向港府提出建議的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最快本月底向當局提交報告。據了解,報告建議由差餉物業估價署為各區幼稚園租金津貼設上限,若幼稚園的租金太貴超出上限,校方可向家長收費彌補開支,但幼稚園需在招生時說明有關費用,家長付出的費用亦不可用作其他用途,預計全港不多於三分一幼稚園需要額外收費,即不是所有幼稚園都可免費收生辦學。

免費幼稚園教育委員會主席鄭慕智透露,長遠應考慮由港府統籌分配幼稚園用地,包括規定發展商在興建樓宇時,需預留一定地方在屋苑興建幼稚園,並將土地交回政府處理,以租用或免租方式批予幼稚園辦學團體,相信有關做法有助避免業主不斷加租影響幼稚園營運,亦可減輕家長負擔。

不少家長關注幼稚園日後收生安排,鄭慕智指委員會一定不會建議採用中小學的派位模式,但認同需簡化現時的收生註冊程序,讓家長較容易為子女找到學位。

非牟利幼兒教育機構議會主席曾甘秀雲表示,由於以往當局在幼稚園用地上缺乏角色,現時不少幼稚園要承擔昂貴租金,委員會的建議是平衡公帑的使用,「如果政府資助晒,可能會有市民擔心變相畀錢業主」,今次建議可作為過度安排,長遠則由港府主導幼稚園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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