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擅自走進貨物裝卸區,假若發生意外,責任誰屬?法律界人士表示,雖然市民擅闖不容進入的範圍屬違法行為,但若海事處未有盡力阻礙他人進入,有市民於場所內受傷,當局仍需負上法律責任,可被傷者循民事途徑索償。

雖貼告示但可自由出入

律師梁永鏗表示,即使海事處於裝卸區閘門外有貼出告示,警告市民不要內進,卻仍然讓市民可自由進入裝卸區。無論擅自闖入裝卸區是否違法行為,如果市民於範圍內受傷,亦可向海事處作民事索償,「管理一方預計到有好多人入到去,即等於容許危險事情發生,就有責任向傷者賠償!」

梁補充,門口貼有告示,亦無法免責,法律責任仍於管理一方。關鍵在於場地管理人有否阻止閒雜人等進入,「你貼咗告示或者有圍欄,但道門開晒嘅,任得人入去,貼告示都無法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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