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粉嶺馬會道三聖宮日前懷疑有人非法燃燒爆竹,警方表示昨日接獲一名市民報案,案件列求警調查,交由上水分區警員跟進事件。有目擊者質疑,舞獅需要申請牌照,而且法例規定不能藏有爆竹,但鄉村有人「無法無天」。

片段所見數十人聚集在門外觀賞舞獅表演,地上突然有爆竹燃燒。(讀者提供圖片)

有市民向本報提供一段長三分三十五秒的短片,片中有約二十多名身穿紅衣的男子在三聖宮門外舞獅及打鑼鼓,約兩分鐘後,地上突有爆竹啪啪聲響。該市民稱,事發為本周二早上,懷疑有人未經申請在公眾地方表演舞獅及非法藏有爆竹,如證實有人違法,警方應嚴正執法。他指已將片段及事發時間等資料電郵警方。警方發言人表示,昨接獲市民通過電郵報案,指本周二上午有人在上水馬會道一廟宇懷疑非法舞獅及放爆竹,將跟進事件。

最高可罰2.5萬

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4C條,任何人未經許可在公眾地方組織或參與舞獅、舞龍、舞麒麟或任何附隨的武術表演,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六個月;另根據《危險品條例》第6條,非法藏有爆竹的最高刑罰為罰款二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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