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於香港中文大學中文系畢業的二十六歲男點心工人劉子僑,被指在去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即警方在佔中運動期間施放催淚彈前,於立法會車閘外涉用雙手推一名男警胸部,劉昨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表證成立。劉自辯時否認襲警,反指男警與同袍當時衝前想瓦解他與其他人組成的人鏈,惟男警卻突指他襲警,他因害怕被捕才逃跑。案件現押後下月十三日裁決。

青年佔中撞警判感化

另外,去年十一月十九日佔中期間,十八歲青年袁梓鋒在立法會入口處,疑不滿有示威者遭警方帶走而衝前以身體撞擊一名男警盾牌,及以手背打該男警的上唇致流血。袁早前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昨被判接受十八個月感化。

案件編號:ESCC 691/15、ESCC39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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