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庭醫學專科醫生馮旭焜遭女病人投訴,指兩年前馮以激光治療她臉上的黃褐斑前,未有清楚解釋色斑類型及潛在風險,事後雖無大礙,但左眼附近五毫子般大的色斑當時不退反增。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馮承認指控,被裁定兩項專業失德成立,被發警告信,毋須刊憲。

馮旭焜

僅提療程時間及費用

馮旭焜昨由代表律師陪同出席聆訊,投訴人黃偉英(譯音)沒有出席。案情透露,黃兩年前曾於美容院做彩光治療,其後色斑增多,左眼附近更長出斑塊,獲告知需以激光治療,經朋友介紹後向馮醫生求診。兩次療程期間,馮並無說明相關風險,僅提及療程時間表及費用。黃有感療效欠佳,終止療程及向馮投訴。馮覆信時表示,黃的皮膚屬不穩定肌,臉上有黃褐斑,有機會造成「反彈」,形成色素沉澱。

馮的代表律師呈上黃於治療前後照片,指無證據顯示留下持續或永久後遺症,又將馮的二百多名病人治療後填寫的問卷呈交醫委會,指九成七人滿意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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