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元朗怡豐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前主席鄭碧玉(65歲),控告她涉嫌就監管一間物業管理公司為該屋苑提供的服務,向該公司索取職位聘任,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b)條,後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於案發時為元朗私人住宅屋苑怡豐花園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而黃開基測計師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黃開基物業管理)獲授予合約為怡豐花園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三月四日至四月九日期間,向黃開基測計師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一名高級屋苑經理索取受僱工作,作為優待監管黃開基物業管理的報酬。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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