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父親駕車與家人外出晚膳時,其七歲幼子藉詞去廁所後「玩失蹤」,他四出找尋,終在其泊於路邊的房車後面尋回幼子,一怒之下把幼子「塞入」車尾箱載返寓所,惟被途人目擊及報警。涉案「非常父親」昨在觀塘法院承認虐兒罪,裁判官批評被告「急怒攻心」,現准他保釋至六月二十二日,索取感化和社服報告後始判刑。

被告李健強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在庭外否認「躁底」:「我躁就當街打咗佢(幼子)啦!係唔係先?我只係用咗最簡單直接嘅方法。」

被告李健強(五十六歲),報稱汽車維修員,承認於今年三月十三日在油塘社區會堂外故意虐待或忽略其七歲的幼子。控方透露被告有四項案底,部分涉及暴力。被告昨帶同十歲長子到庭應訊。被告在開庭前多次命令長子耐心等候,不要玩手機:「生性啲啦,你老竇就嚟坐監。」

辯稱激憤下犯案

辯方求情時解釋,被告當時發現事主躲在「車來車往」的路邊,故在激憤下才犯案。被告承認其教子方式不合時宜,願意自我檢討,希望盡快一家團聚。辯方指被告的前妻任職保險經紀,不時要到內地工作,因此留下兩名兒子給被告獨力照顧。事發後,社會福利署已安排事主居住寄養家庭,長子則繼續跟隨被告。

案件編號:KTCC 17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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