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為團體「調理農務蘭花系」男成員、報稱侍應的盧建民(二十八歲)被指在去年十一月五日的佔旺期間,於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涉嫌阻撓兩名警員執行職務,以手機閃燈射向兩警,令對方需別過頭避開強光,事後被控兩項阻差辦公罪。案件審訊後裁判官昨在九龍城法院裁決時指直言,被告的行為屬「不必要,不文明,極具挑釁性」;惟有關行為只對警員不便,並沒構成阻撓警員執勤,故裁定被告脫罪。

案件編號:KCCC 41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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