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民事控告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騙財用作打爭產官司的商人陳書春,聯同曾與華懋合作發展廈門地產項目的天耀(廈門)置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天耀),昨入稟高院,控告包括華懋同系公司當銳有限公司及華懋高層職員在內等六名被告,指他們串謀損害陳書春及天耀的利益,並向眾被告索償。

涉損害原告利益

兩名原告包括陳書春和天耀(廈門)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六名被告依次是當銳有限公司、上述廈門地產項目另一發展商天量有限公司、華懋首席營運總監David Charles Parker、華懋董事陳鑑波、楊光及梁煒才。原告指當銳和天量兩間公司違反承按人的職責,而其餘四名被告則串謀損害原告利益,故向眾被告索償。原告又要求高院頒令,宣布多份公司的決議無效及禁止被告參與華南國際經貿易仲裁委員會的仲裁。

另外,華懋旗下的華懋金融服務有限公司,多年前委託世紀創投有限公司在內地代為處理華懋與民生銀行糾紛的訴訟,華懋最終獲約二十億元人民幣賠償後,在香港興訟,指由於雙方合約已過期,要求法庭宣布華懋不用支付服務酬金予世紀創投。不過,世紀創投卻在北京興訟向華懋追討九億元人民幣酬金,並向香港高院申請剔除華懋在港的訴訟,但今年一月被高院駁回。世紀創投昨向高院申請上訴許可,法官聽取雙方律師陳詞後押後判決。

案件編號:HCA792/2015 & HCA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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