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坦承,特首因為在選舉時僅獲六百八十九票,認受性不足,因而被譏為「六八九」,那些取得幾萬至三十多萬票的立法會議員,更不會把特首放在眼內。

筆者一向覺得「六八九」這個綽號並不公道,想當年老董幾乎全票當選,你說是「欽點」,現在兩個建制派爭崩頭,你又不說是競爭,反而改口說人家「六八九」認受性不足,這不是明擺着搬龍門嗎?老實說,同樣是小圈子選舉,「得票」即使再高,也不會增加其代表性半分。反對派對三任特首差別對待,不知是何道理。

如果不因人廢言,上述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一席話,實在值得深思。反對派開口民主埋口民主,一千二百人小圈子選出的特首,與小圈子篩選出來、再由全港市民票選出來,哪個更有認受性,道理其實一字咁淺。反對派堅持抵制,唯一勉強站得住腳的理由,是怕方案通過了,「一去無回頭」,與其行差踏錯,不如原地踏步。可現在不是已經明言今次只不過是「袋住先」,將來仍有優化空間,反對派卻仍然企硬唔收貨,實在令人莫名其妙。

唯一的解釋,可能是只有小圈子特首,反對派才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繼續大條道理不把對方放在眼內。如果天下無賊,警察將沒有存在價值;只有撒旦存在,才可襯托出上帝的正義;「民主派」與民主的關係,大概也可作如是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