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二年十.一發生的南丫海難釀成三十九人死亡、九十二人受傷慘劇,事後受傷乘客及死者家屬展開索償潮,先後入稟高院民事控告肇事兩船的船公司香港電燈及港九小輪、兩船船長及海事處處長等。其中涉及六個家庭共十二宗的索償案昨於高院首次提訊,法官希望訴訟各方可毋須審訊達成和解,而部分原告亦正與港燈進行調解;官又傾向把眾案件合併一同訴訟,或選出一宗案件作為測試案件先進行訴訟,以節省各方訟費。律政司代表則透露,已與申索家屬達成共識,會於六十日內向他們披露部分與索償有關的海事處內部調查報告。案件現押後至五月二十九日作第二次提訊。

律政司代表指「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已撤銷就定罪提上訴,只就刑期提上訴;代表又指,負責建造「南丫IV」 的財利船廠亦涉及此十二宗訴訟當中,故正考慮是否要求將船廠加入訴訟。另外,兩名海事處官員早前因南丫海難事件被警方刑事檢控,涉案的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及前高級驗船督察黃鑑清,分別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宣誓下作假證等罪,將於周三在東區法院再提訊。

案件編號:HCPI 962,963,965-968,975,976,991,996/14, HCPI 207,208/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