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患自閉症的大學工程系三年級男生,去年十月聲稱不滿一名警長拘捕佔中示威者的手法,而在討論區上發表「收到風有人出六十萬買起警長個女一手一腳」的言論,因而惹上官非被捕。被告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昨求情稱被檢控後原本有自殺念頭,惟上次認罪後裁判官罕有地不沒收他視作「第二個自己」的手提電腦,故決心專注學業不再沉迷上網做宅男。裁判官直言,被告犯下嚴重控罪本應判監,考慮他受病情影響才犯案,遂輕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法官希望被告湯偉樑執行社會服務令時,可以擺脫「宅男」生活。

被告湯偉樑,二十歲。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出,有效率的警隊是香港穩定繁榮的基石,法庭有必要保護警員免受市民語言恐嚇及肢體攻擊,故被告所犯的罪行理應判監以作阻嚇。

惟考慮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問題才是他犯案的主因,被告或許需要幫助多於懲罰,而本案對被告可謂「塞翁失馬」,能讓父母更了解他的問題,故決定給予機會輕判被告社會服務令,並鼓勵他別再做「宅男」,多透過社區活動與外界接觸。

三歲患自閉症 沉迷網絡世界

辯方求情時則指,被告自三歲時,已確診患有自閉症及語言障礙,曾一度不獲幼稚園「收留」,故被告在成長過程中缺乏社交,加上不懂與人溝通,因此沉迷網絡世界。

案發後,被告後悔,又與父親致函向涉案警長道歉,他亦在父母督促下定時往見心理及精神醫生,故不會再有失控行為。

案情指,去年十月十八日凌晨,有市民拍攝到屬西九龍衝鋒隊的四十三歲吳姓警長,有網友「起底」將其姓名及警員編號在討論區公布,吳的女兒照片、姓名及聯絡電話亦被發布。翌晚九時,被告以網名「X等我變身先」貼文,警方三日後上門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ESCC 44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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