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魚類同樣受條例保障,坊間卻少有就虐待活魚的個案作投訴。但隨着大眾對動物權益意識日升,魚類亦受到市民關注,在今年年宵就有「撈金魚」攤檔,將大批賣剩金魚仔隨地棄置,被指虐待動物。

「撈金魚」是年宵市場常見的攤檔,市民用小網撈起金魚仔,就可將金魚帶回家。但原來每年年宵攤檔會賣剩大量金魚仔。今年,在大埔及元朗兩個年宵市場,市民發現有金魚檔主在年宵結束後,將金魚仔即場棄置。大埔的檔主將兩大盆金魚仔隨地棄置;而元朗的檔主甚至將金魚直接潑倒在地上及垃圾堆中,任由金魚缺水而死。

網民將屍骸遍地的圖片瘋傳,聲討檔主虐待動物的「惡行」,有人指摘檔主不負責任,亦有人建議收養小金魚。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指虐待或棄置均屬殘酷對待動物,漁護署應加強巡查及檢控,並應檢討在執法上是否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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