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電台男助理編導張育堅被指在佔領期間,涉嫌在佔旺區揮拳打人,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被告昨在觀塘法院應訊時否認控罪,裁判官直言:「事主都未搵到,點告?」質疑控方是否「夠料」,着控方再索取法律意見。案件現押後至下月十五日再訊,期間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被告羅偉邦在佔旺區襲警被判感化。

被告張育堅(三十四歲)被控於去年十月三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山東街交界襲擊不知名人士。裁判官質疑控方在找不到事主情況下,是否有足夠證據檢控。控方則指有警員目睹被告揮拳打向事主,事主倒地,強調已索取法律意見。但裁判官最後決定押後案件,以讓控方再度索取法律意見。

另外,兩名分別涉在佔旺區襲警被控的青年,其中男售貨員庒寶尚(二十四歲)被指在去年十月四日,在亞皆老街揮拳毆打一名男警後腰,被控襲警罪,早前在觀塘法院受審,裁判官昨裁決指由於現場人多混亂,事件發生在電光火石之間,男警或會認錯人,故裁定庒無罪,兼得訟費。

男生踢警長判感化

至於男生羅偉邦(十九歲)被指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旺角彌敦道腳踢一名警署警長,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昨在九龍城法院被判一年感化。

案件編號:KTCC 550、1606/15、KCCC 41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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