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警在灣仔警察總部女廁涉非禮女盜竊疑犯案昨在東區法院續審,持雙程證來港的事主供稱,事發時就盜竊案獲准保釋後,在警署外遭被告截停,被告以搜身為名帶她回女廁摸胸臀及要求她脫下內褲坐在坐廁上,被告蹲下看她私處兩眼後才讓她離開。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指不敢即場拆穿被告因怕他會「殺人滅口」,引起哄堂大笑。

被告鄺浩雲

二十六歲被告鄺浩雲否認非禮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三十三歲在內地任醫生的已婚事主X說,今年一月十二日因在超市偷取五百多元食品被捕,晚上十二時半才獲准保釋離開灣仔警署。惟X步離警署不久,被告突從後截停她說:「你剛才未搜身,現在要跟我回去再搜身。」

稱遭拉開內褲看私處

被告帶X進入警署後,着她開門進入地下女廁,X依被告指示脫去外套,被告拍打她的雙臂、背部、臀部及雙腿,再着她轉身拉高外衣至露出胸圍後,被告先用雙手隔着胸圍拍她的乳房,再伸手入胸圍內摸兩邊乳房兩次。被告再吩咐X將褲脫下,並用手拉開X的內褲看她私處,最後叫X褪下內褲至膝蓋及坐到坐廁上,被告則蹲下看她私處兩眼,才讓X穿回衣服離開。X翌日致電灣仔警署查詢,警方同日下午派車接X到灣仔警署錄口供。

辯方盤問X時說,X在書面證供中指與被告接觸過程長十五分鐘,與閉路電視紀錄顯示近四分鐘不符。X回應當時沒看時間,又解釋因怕被告會殺人滅口才沒有當場拆穿他,辯方指她太誇張,惟X回應:「他(被告)自知是警察,周圍都有攝錄,仍敢做這種事,你說我是不是誇張?」案件押後至下周五續訊。

案件編號:ESCC 167/15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