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迷你倉近年愈開愈多,但最近有多間工廈迷你倉收到地政總署的警告信,指涉及的地段只許作工業用途,經營任何倉庫用途包括迷你倉,均屬違反地契。有經營者說,若迷你倉屬違規,只好結業。

葵涌成美工業大廈一樓兩間迷你倉,最近收到地政總署警告信,指迷你倉違反地契,要求糾正,否則可能收回單位。經營者大惑不解,地政總署指,無意亦非針對所有於工廈營運的迷你倉,但會就個別迷你倉是否符合其地契註明的倉庫用途,徵詢法律意見。

該署指出,迷你倉是否違反地契,視乎該迷你倉的運作情況及地契條款。目前只有幾宗以經營迷你倉為名的個案,受到執行契約條款行動,當中有個案的地契訂明該地段只許作工業用途,故經營任何倉庫用途,均屬違反地契。

至於地契容許倉庫用途的幾個個案,地政總署表示參考了法庭案例,判詞提出貨品的儲存是否為了售賣或派遞或其他商業用途。該署又說,即使某用途不符地契條款,如業主有意進行該用途,可以向該署申請,該署會考慮個別個案的情況而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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