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近十八年,「港獨」思潮陰霾近年進一步抬頭,有學者主張「城邦論」,有示威者手持港英旗衝擊駐港部隊軍營,有人更揮動被視為港獨新旗幟的鳳凰龍獅旗,再次觸動中港兩地的神經。東方報業集團接獲權威消息指,政改爭議於今年六、七月塵埃落定後,港府隨後會就反香港獨立立法。據悉有律師團體曾向京官推銷的反港獨法初稿,內容除分裂國家等行為,支持香港自治,甚至乎排斥內地人過程中擾亂社會秩序均屬犯法,變相為○三年觸礁的《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斬件」立法。曾於○三年推銷廿三條的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指,以「斬件」形式推行反港獨法技術上可行,但必須清晰界定分裂國家行為,有港區人大代表指落實反港獨法後,港府仍有責任完成《基本法》廿三條立法。

招顯聰(左)焚燒五星旗,以示反對中國主權。(資料圖片)

被視為港獨新旗幟的鳳凰龍獅旗於上月光復行動中首次面世。

有大律師指據《反港獨法》初稿,捐款泛民的黎智英(圖中)或「已經拉得」。(資料圖片)

馬恩國

葉劉淑儀

王敏剛

有律師團體草擬《反香港獨立法》建議刑罰

港獨演變及未來政經重要日子*

《基本法》廿三條規定,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七種行為,包括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竊取國家機密、外國政治性組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以及香港政治性組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但沒有訂明須於何時完成立法。港府曾於○二年啟動立法程序,推出《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但港府當年因民意反彈擱置立法。政圈其後不時傳出中央要求港府完成特區憲制責任,不過最重要分水嶺是一二年反國教運動後,隨着「港獨」問題升溫,親中陣營再次重提廿三條立法,加上去年持續七十九日的佔領行動被指有外部勢力介入,被視為港獨新旗幟的鳳凰龍獅旗於上月「光復」行動中首次面世,再次觸動中港於維護國家安全主權方面的神經。

律師率團向京官推銷初稿

據了解,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主席兼大律師馬恩國本月初率團訪京,當面向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及副主任張榮順推銷《反港獨法》初稿。據本報取得《反港獨法》初稿文本,建議涵蓋香港針對煽惑、協助教唆、慫使促致他人分裂國家、完全自治、本土意識擾亂秩序行為,或經濟援助以上違法行為立法,又指中央有權就《基本法》規定的事務向特首發出指令,要求特首就廿三條立法。

馬恩國於訪京後接受本報查詢時指,中央希望香港自行就反港獨行為立法,他個人建議將《基本法》廿三條「斬件上」,先針對條文中有關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禁止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港進行政治活動,或與本地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立法,其餘條文則「take it slowly(慢慢來)」,待社會有足夠共識才深入討論;針對本土主義抬頭,《反港獨法》初稿建議「任何人在宣揚本土意識而召開的公眾聚集中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屬犯罪」,其中「本土意識」包括排斥內地人、內地產物及內地語言文字。

黎智英捐款泛民「已經拉得」

對於具體何種行為會觸犯《反港獨法》,馬恩國舉例指,如有人發表「城邦論」、揮舞龍獅旗行為本身不犯法,倘若「城邦論」鼓吹透過勇武抗爭促致分裂國家,或在揮舞龍獅旗時擾亂社會秩序即屬犯法,另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被指是佔中「幕後金主」,而過去曾向泛民捐款逾四千萬元,據稱違反《反港獨法》經濟援助違法行為部分,馬稱有關人士「已經拉得」。

葉劉:技術上可行 須釐清條文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葉劉淑儀接受查詢時指,未有聽聞《反港獨法》初稿建議,但認為如香港出現迫切國安危機,以「斬件」形式推行《反港獨法》技術上可行,「但要預時間畀議員『拉布』」。她又指,《基本法》同時賦予港人言論自由,因此有關條文必須清楚、具體界定分裂國家的行為,否則「人人都有犯罪可能」。

一直支持港府盡快就廿三條立法的港區人大代表王敏剛認為,《反港獨法》在情理上值得考慮,相信廣大市民也會支持,但程序上牽涉憲法等問題,或要兩地專家研究。

過去多次發起「光復」行動的熱血公民創辦人黃洋達批評,《反港獨法》提議「愚昧」,不明白其法理基礎,又聲稱港獨主張是言論自由一部分,如政府順從並實施《反港獨法》,反推動港人尋求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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