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達觀:違法必受罰
「廣州區伯」再次成為新聞焦點,關注度比從前有過之而無不及。這次成風頭躉的原因頗負面,不是在廣州監督某高官公車私用,而是在湖南長沙差點上演「老漢推車」,被警方以「嫖娼」罪名捉個正着。
區伯堅持自己因屢次挑戰公權力,踢爆公安違規使用公車,被人設局陷害。自己心動,身未動,只「親」沒「嫖」,更無付鈔。警方辦案手法備受質疑,而區伯口中涉案關鍵人物又神秘失蹤,「案情」充滿想像發揮空間,網上正反雙方鬥個不亦樂乎,挺區伯聲音明顯佔上風。
食色性也,六十多歲老翁醉入花叢,身不由己,應關就關,該罰就罰,沒甚麼大不了。無奈區伯形象一向正氣,反腐與叫雞落差太大,加上內地公安「砌生豬肉」劣迹斑斑,大家對「圈套」之說深信不疑。更有傳媒抬出大堆中外名人,印證嫖娼只是道德瑕疵,非人格缺陷,如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不僅黑白無拘,還玩3P;中共創始人陳獨秀是八大胡同常客;蔣中正也常尋花問柳,還在日記自認「我的毛病就是好色」。
其實問題癥結不在區伯有無嫖娼,警察有無裝彈弓,而在是否只有道德聖人才有資格監督掌權者。資訊時代,「無私德者不配言公義」已經過時,但「違法必受罰」不能過時,無論對官員還是對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