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九歲內地漢,去年於金鐘強行登上一輛私家車,手持玩具槍威嚇車上夫婦開車,惟夫婦受驚逃跑,內地漢再到灣仔「持槍」打劫正在櫃員機提款的女子,並劫去約三千元,他其後返回內地但於一個月後再來港時被捕。他昨於高院承認攜帶仿製火器意圖干犯可逮捕罪行及搶劫共兩罪,辯方求情時解釋,被告來港為追債,案發時收到患癌妻子病危消息,一時情急登上私家車用玩具槍指嚇司機載他去皇崗,被告行劫提款女子是因當時飢餓及口渴。惟法官質疑說法,重判被告監禁九年。

被告郭柱(右)打劫提款女子經過遭閉路電視拍下。(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指被告郭柱的第二任妻子患有未期子宮頸癌,他想起童年好友欠他十萬元,於去年六月十一日持雙程證來港討債以醫治其妻,於旺角以四十元買玩具槍擬用作逼債仔還錢。但被告不知債仔具體地址,翌日到金鐘閒逛時收到消息指妻子病危,遂在情急及無錢之下登上涉案私家車想司機載他到皇崗再回內地。被告之後再來港亦是為追債,而其妻於去年八月已離世。法官質疑被告聲稱無錢卻會購買玩具槍,並且花錢到金鐘閒逛,又不知債仔具體地址便兩度貿然來港追債,指說法不合理,決定重囚被告。

案件編號:HCCC 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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