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保團體「爭氣行動」的前主席昨以個人身份,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環境保護署簽發許可,批准大嶼山貝澳四幅私人土地可傾倒建築廢料的決定。申請人指環保署長未有充分考慮有關地段屬保護範圍,而且該處有其獨特的生物多樣性,因此要求法庭頒令,撤銷署長的批准傾倒廢料的決定。

申請人Christian Jose Lucien Masset,是「爭氣行動」(「Clean the Air」)的上屆主席,他本身是梅窩居民;與訟人則是環境保護署署長。申請人昨透過電話回覆指,對入稟一事不作回應。

兩稀有雀鳥棲息地

入稟狀指,環保署長先在去年九月二十四日批出第一批法定許可,准許三幅在貝澳鹹田新村與貝澳泳灘之間、毗鄰沼澤地和芋田的荒廢農田,可用作傾倒建築廢物,批准為期一年。至今年二月二十四日署長再准許另一幅在上址附近、沼澤邊緣的土地作相同用途。申請人現要求法庭頒令,撤銷署長的上述決定,並在案有結果前,暫緩執行有關決定。

申請人指,批出許可是與署長的酌情權力,但在行使其酌情權時,必須充分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但署長在本案中並無這樣做。申請人指出,有關地段在政府的分區計劃大綱中,已被劃為海岸保護地帶。而且有關地段本身亦是一些需保育或稀有動植物種的生長棲息地,例如在貝澳的沼澤地帶,是兩種雀鳥「褐翅鴉鵑」、「絲光椋鳥」,以及兩棲動物「虎皮蛙」之棲息地。至於植物方面,則有罕見品種如滿江紅、水蕨、苹及槐葉蘋等。此外,在該處生活的水牛,亦為該處帶來獨特的景觀價值。

申請人續指,在署長發出許可後,現場已經開始有車輛進出並傾倒泥頭,為了開闢道路,更有灌木被砍伐。記者昨日到現場,亦目擊有建築雜物放置在土地上。基於以上理由,申請人認為法庭應撤銷署長的決定。

案件編號: HCAL 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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