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敏婷報道】政府合署停車場變無掩雞籠,產業署不聞不問。西貢政府合署停車場於辦公時段只准許持有效停車證車輛停泊,且不設時租。近日卻有市民發現未持泊車證的車輛竟於辦公時間公然停泊場內,疑涉違規。政府產業署承認外判承辦商違反規定。區議員狠批部門將轄下物業管理權外判後即撒手不管,擔心公共資源被濫用,令政府形象受損。

西貢政府合署停車場被揭有未持停車證車輛在辦公時間停泊,令政府停車場變無掩雞籠。

辦公時間內停泊於西貢政府合署內的車輛,均需展示有效停車證。

有多部未有展示泊車證的車輛獲停車場管理員「放行」入內停泊。

停車場已於當眼處標示只准持有效停車證的車輛方可停泊。

范國威批評當局將轄下物業管理事務外判予管理公司便撒手不管,最終令資源被不當使用。

「佢(停車場管理員)唔畀我泊,話辦公時間只畀政府車泊,但我明明見住有幾架唔係『AM』車,車頭又冇擺泊車證都可以駛入去,咁點解嗰啲人泊得,我又唔泊得?」黃先生早前於一個周三的下午約三時駕車到西貢市中心,搜尋泊位期間,發現有非政府車牌車輛駛入西貢政府合署停車場,誤以為該停車場提供時租車位,未料於閘口遭管理員所截,並指該停車場於平日辦公時間只供政府車輛使用。然而,心生不忿的黃先生事後親往停車場察看,發現場內泊有多部無泊車證的私家車,質疑有人「益自己友」之嫌。

未有停車證照泊

西貢政府合署停車場只於星期一至五晚上至清晨、及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開放予公眾人士使用。記者曾於非開放時間兩度到場了解,亦先後發現黃先生所指的四部車輛在未有泊車證情況下順利駛入停車場停泊。

政府產業署承認,涉事車輛於記者視察當日仍未持有有效泊車證,但其中兩部車輛已於該署接獲轉介後翌日獲停車場管理員會分配車位,另外兩部則已被要求駛離。發言人稱,西貢政府合署內所有泊車位皆由停車場管理委員會分配予合署內的政府部門使用,獲准於辦公時間停泊的車輛均需展示有效泊車證。就是次事件,該署已根據合約條款向物業管理公司作出懲處,並責成其加強管理。

「話就話個管理權外判咗畀承辦商,但產業署都有責任去巡查,如果外判咗就乜都唔理,唔單止有機會畀外判商亂咁嚟,分分鐘仲會影響政府嘅形象!」身兼立法會議員的西貢區區議員范國威稱,政府部門倘將轄下物業管理事務外判後即撒手不管,長期欠缺監管,公共資源最終或會被不當使用,有屬嚴重失職之嫌,促當局檢討,避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影響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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