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佔領行動爆發期間代表的士業團體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佔旺」人士堵塞彌敦道的女律師鄺家賢,在另一宗民事案中成為被告,遭同業追討服務費。鄺早前在原訟庭被判敗訴,需向同行賠償近一百七十萬元及懲罰性訟費,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遭原審時獲判勝訴的同行申請將其上訴剔除,上訴庭昨日駁回同行的申請,稍後會再頒發書面判詞解釋理據。

鄺家賢

原告是何文琪律師事務所,被告是鄺家賢獨資經營的鄺家賢律師事務所。早前獲判勝訴的原告指被告超過限期才提出上訴,上訴庭不應受理其上訴申請,遂向上訴庭直接申請剔除被告一方的上訴。不過,上訴庭認為被告並無逾期提上訴,駁回原告的申請。

案件編號:CACV 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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