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家事法庭「低保安」,法官和書記隨時遇危險。家事法庭專處理家事糾紛案,以內庭形式進行聆訊,不准傳媒及公眾人士旁聽,亦不准保安員或警員在庭內戒備。四年前家事法庭發生淋鏹案後,司法機構開始安排保安員在每層駐守及巡視。兩年前開始,出入內庭的人士均需接受保安檢查。但法律界指與訟雙方一旦有人情緒失控,恐傷及司法人員或自殘,駐層保安員亦遠水不能救近火,建議審視及提升保安規格,例如安排保安員駐守家事法庭。

警員手持盾牌在法院戒備。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據他了解,法官及法庭書記的桌上皆有緊急通報按鈕,可向保安員求救,但陸坦言:「唔係最保護嘅方法,撳得掣嚟,個人(兇徒)都已經喺身邊。」今次有人圖襲擊法官,加上過去曾有人自殘,他認為必須改善保安制度,例如安排一名保安員在場,負責留意庭內情況,觀察與訟雙方人士的情緒,若發現有問題時可適時制止。

司法機構發言人昨就事件回應稱,家事法庭自二○一一年九月起已加強保安,現時每層都有保安人員駐守及巡視。此外,自一二年十月起,家事法庭亦在各法庭外對入庭人士進行保安檢查。司法機構會繼續密切注視及檢討家事法庭的保安情況,並按需要就法庭的保安措施作出適當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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