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夜冷店男商人涉在深水埗後巷燒毀紙皮和手推車,日前被捕後揭發他另涉及三宗同類案件,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控以一項縱火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被告還押至四月二十七日,以讓控方繼續調查和索取化驗報告。

控罪指被告李錦明(五十三歲)於本月十四日,在深水埗南昌街後巷用火損壞紙皮和手推車。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曾於三月二日至三月十一日間涉及三度縱火,故控方需要繼續調查。此外,被告有三項不同類的案底,現有緩刑令在身。辯方以一千元申請被告保釋,但遭法庭否決。

案件編號:KCCC 9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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