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是黨大還是法大?這個問題困擾無數人。

因為,按照中共正式表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既如此,即使是黨,也得服從法律,這意味着法比黨大。不過,中共還有另一套表述,「社會主義法治要堅持黨的領導」。這意味着,黨可以統領一切,自然黨比法大。

按照憲法表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國最高權力機關;按照中共的表述,「中國共產黨是一切事業的領導核心」。今次人大會議上,委員長張德江在論述黨和人大關係時說,充分發揮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作用,健全請示報告制度,對人大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由常委會黨組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保證黨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

張德江的話明確告訴世人,人大這個最高權力機關必須聽命於黨。於是,又一個矛盾論無法理解,全國人大這個所謂的「最高權力機關」,上面還有黨這個太上皇,既如此,這個「最高」又該如何理解呢?

說實話,上述問題如此彆扭,真是撓破頭也不得其解。不過,確實得佩服黨有高人,他們輕輕的幾句話,就「化解了難題」。其一,黨是一個政治組織,法是一套行為規則,這兩者不存在比較的可能性,「誰大誰小」自然就是偽命題。

其二,社會主義法治要堅持黨的領導,黨的領導要通過法治實現;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黨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黨和法、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是高度統一的;黨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依據的是憲法。

其一所說似有點道理。其二所說強調的是「統一論」,即黨所思所行就是人民所思所行,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方向一致,問題於是又來了,萬一黨和人民所思所行不一樣,萬一黨凌駕於憲法法律之上,「統一論」變成了「矛盾論」,又拿甚麼制約黨呢?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