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八千多種過渡性註冊中成藥原定最遲今年六月三十日前,提交產品的品質標準化驗報告和一般穩定性報告,以轉為正式註冊中成藥,業界擔心無法趕及限期前提交而考慮停售產品。食物及衞生局最新建議,若中成藥持有人未能在該日期前提交報告,仍可合法在市面售賣,直至獲正式註冊、註冊申請被拒或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刊憲公布日期為止,變相無限期放生未正式註冊中成藥。

過渡性申請仍可銷售

根據《中醫藥條例》,九九年三月前已在港製造或銷售的中成藥,可提出過渡性註冊申請,申請期限原定為今年中。食衞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考慮到中成藥在港銷售歷史,以及一些不符合古方定義但已長期在港銷售的中成藥,對使用者健康不構成影響,亦可以申請註冊為固有藥物,故無需改變中成藥註冊安排,或全面禁止過渡性註冊中成藥的銷售。

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藥組截至今年一月三十一日,收到一萬七千八百八十宗中成藥註冊申請,當中一萬四千一百一十宗同時申請過渡性註冊,七千四百七十宗申請被拒,主要是不能提交產品重金屬及有毒元素、微生物限度和農藥殘留測試報告。對於含中藥成分的產品以食品方式銷售,逃避中成藥註冊,文件指出,《不良廣告(醫藥)條例》及《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可監測產品安全、聲稱功效和成分屬實,保障市民健康。

另外,中藥組決定將中成藥更換標籤及說明書限期由六個月延長至十二個月,有需要可再申請延長多十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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