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水貨客鬧劇已成為每周的例行公事,而且愈來愈暴力,示威者連老人婦孺也不放過。其實,最激進的來來去去就是那一百幾十人,港人向引以為傲的文明理性,就是給這幾粒老鼠屎給搞壞了。西諺說,倒洗澡水別把嬰兒一併倒了,試想想「驅蝗」真的成功,把「劣質」的旅客通通趕跑了,這一幕幕野蠻暴行看在真正文明的旅客眼裏,難道還敢來麼。

因種族、文化等差異造成的歧視,古今中外屢見不鮮,但有時仔細想想,那「差異」到底是不是所想像的那麼大?對電影《盧旺達飯店》的一幕印象特別深刻,胡圖族民兵設關卡抽查圖西族人,不能出示身份證的直接拉出去槍斃。當時不禁納悶:既然外表上看不出分別,非得靠證件才分得出,還殺來殺去幹嘛。後來查一查資料,原來在比利時人殖民前,胡圖和圖西兩族主要只是職業的差異,前者從事農耕,後者多從事放牧,儘管圖西族是管治階層,但兩族人可以通婚,直到後來比利時人引入身份證制度,並根據財產進行劃分,規定凡擁有十頭牛的就是圖西族,於是就出現查身份證的一幕。

由此想起,反水貨客示威者多有殺錯良民者,由落街玩音樂的阿伯到持三粒星身份證的阿叔,皆慘成針對對象。敢問這班驅蝗者,決定「做唔做嘢」的依據,到底是廣東話的口音?還是所拖篋的大小?抑或是在閣下眼中是否樣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