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今次政改,朝廷已經多次強調要由中央主導,香江府衙也一再配合說,中央對政改方案有最終決定權,特區政府只是扮演「超級聯繫人」之角色。朝廷要主導和決定香江政改,這個「憲政權力」中央大員過去也表露過,每次政改向前推進,也都是根據香港《基本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指引和「決定」。不過,以往的主導基本上「流於」紙上行文,流於朝廷對香江府衙的相關指示,具體操作都是特首和特區政府的事。

今次則明顯不同,一開始朝廷就大鑼大鼓直接作出部署,港澳辦、中聯辦、人大常委會的法制官員都直接站在台前,對政改「劈荊斬棘」,衝鋒陷陣,召集香江「愛國愛港陣營」、建制派人馬,發號施令,與反對派「英勇作戰」。

既然如此,香江府衙、政改三人組也就樂得「聽令而行」,當好推銷員、超級聯繫人,政改通過與否,也就不必負政治責任,香江反對派也當特區政府「冇到」。

朝廷要主導和決定政改,這是在表現她的至高無上權力,要按照自己的主要設想推行香江政改和普選。但能不能達到這些目的呢?能不能落實中央一再表明真心誠意實現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呢?這又不是她的「主導權和決定權」能夠單方面完成的,還要香江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通過相關政改方案才行。如此看來,中央的主導權並不能完全主導,決定權也不能完全決定,政改這件事還是要和香港這邊商量着辦,中央的主導權、決定權並非絕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