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一間酒吧會所男公關涉嫌襲擊及強姦在同一會所任職公關的前女友,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被告自辯時否認犯案,強調女事主X是「我最愛嘅女人,我唔會傷害佢」。被告庭上自揭當公關的「陪客」規矩和計酬方式,指會所不容許客人「買鐘出街」,因擔心公關陪客人出街會「做一啲嘢」;被告又踢爆X除做公關外,還會介紹其他女子到其任職會所做公關,是「好後生嘅媽媽生」。

被告胡詠東自辯時否認犯案,並強調女事主是其最愛。(資料圖片)

被告胡詠東(二十五歲)自辯透露,他在認識女事主X(二十三歲)時,白天任保險經紀,晚上則在灣仔一間會所任公關。男公關「坐枱」三小時,會所約收費一千元,會所會與男公關攤分收入;而女公關「坐枱」則收費加倍。另外,男公關可從「酒錢」中抽佣約兩成,男公關在「坐枱」時只需陪女客人飲酒唱歌,會所不容許「買鐘出街」,否則會被解僱。

兩人「又嘈交又做愛」

被告笑言:「可能老細覺得『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啦,驚公關陪客人出街『做一啲嘢』,下次客人就唔會搵你。」不過,被告指男公關和客人偷偷出街時有發生,若遭同行知道有時會被「唱衰」。

一三年七月,X花錢找被告「坐枱」,自此兩人開始交往。自八月尾起,被告幾乎與X每次見面都會性交,X更說過想為被告生「BB」。被告知道X有很多捧場熟客,又常帶其他女公關到會所「冧客」,「X可以話係好後生嘅媽媽生」。

至十一月中,被告查看X的手機揭發她早已有交往八年的男朋友,同一晚又發現X偷食避孕藥。被告大怒,曾把X推跌落地弄傷。此後數日,兩人處於「又嘈交又做愛」狀況。被告說,同月二十五日X提出分手,他極力挽留。翌日,他把與X的性交影片傳送給X的男友,對方看後曾傷心得嘗試自殺。

十二月六日案發當日,被告聲稱只是到X住所取回頸巾,兩人在後樓梯傾談兩人關係,被告強調X是自願與他在後樓梯性交。

案件編號:HCCC 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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