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反恐法第二份草案出爐,辣招不少,特別是要求電腦通訊及網絡業者,須提供程式加密方案、保護數據驗證碼及為系統安裝「後門程式」,被外界解讀為「美商條款」,奧巴馬更是高調回應,稱已向中國領導人表達關注,並表明中國若想與美方做生意,就必須作出調整,否則中國經濟將反受其害。

山姆大叔就是這樣,永遠擺出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姿態,指點江山。其實做生意講究你情我願,怎麼能硬要人家迎合,予你便利?看看谷歌,Do No Evil(不作惡)唱得震天價響,結果宣布撤出中國市場,可見你是有選擇的。當然,銅板有兩面,美國人不願來中國做生意(至少現在嘴上這樣說,日後會否利之所趨,以至「身體卻很誠實」,那是後話)的同時,中國也恨不得扶持國產系統,君不見國人用百度、騰訊也相安無事麼。一句話:死了張屠戶,不吃帶毛豬,你願意就進來,不願意進來就拉倒,就是這樣簡單。

再說,美國政府為了反恐進行資訊監控,自己正是行家裏手,甚至誇張到國民的pizza外賣也不放過,憑甚麼對中國指手畫腳?國家安全大過天,「走佬特工」斯諾登為甚麼一直不敢返老家?怕的就是被不公正審訊,從此一去無回。總而言之,自己反恐是神聖,人家反恐是侵犯個人自由,雙重標準,亂搬龍門,無論如何也說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