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一名救護員駕駛救護車送病人往醫院途中撞車,被揭沒有攜帶駕駛執照,「吹波波」測試更顯示他體內酒精含量超標。涉案救護員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醉駕等三罪,昨被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二千元,停牌六個月,以及自費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兼支付堂費一千元。

吳肇邦

執勤撼小巴 揭無帶駕照

二十七歲被告吳肇邦,現時遭停職,他承認醉駕、不小心駕駛及駕駛時未有駕駛執照共三罪。辯方求情稱,感化官對被告評價正面,相信今次是單一事件,建議他接受社會服務令,而被告將要面對紀律聆訊,他對事件亦深感懊悔,決心日後定必奉公守法。

案發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下午近一時,被告駕駛救護車途經薄扶林道時收掣不及撞上前面小巴車尾,警員到場調查時,被告未能出示駕駛執照,指稱無帶在身上。警員替被告進行「吹波波」測試,發現其體內酒精含量超標,遂帶被告回警署作進一步測試,證實他每一百毫升呼氣內含二十八微克的酒精,超過二十二微克的法例上限。

案件編號:ESCC 39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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