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憲法法院今年二月底通過,正式廢除實行六十二年的通姦法,從此當地人發展婚外情不再犯法。有律師明言,女性出軌的情況比昔日增加,此法為保障女性之意名存實亡,有婦女團體對裁決讚好,明言婚外情問題應是夫婦以溝通來解決,而非法律。連社會上較保守的社群也認為時代已轉變,贊成廢除通姦法。但有民眾認為婚外情合法化,被背叛一方可能訴諸暴力,衍生家暴問題。

有民眾認為,解除通姦法會助長婚外情歪風。(資料圖片)

南韓憲法法院通過廢除通姦法。(法新社圖片)

原意倡導性別平等

南韓於一九五三年設立通姦法,頒布該法是為倡導性別平等,因當時已婚女子權利低微,大多數都沒有獨立收入,離婚更會為她們帶來恥辱,故通姦法是為保障她們。根據該刑法,已婚而通姦者,以及通姦對象,均可被判處最高監禁兩年。當局一四年更以通姦法為由,封鎖偷情網站Ashley Madison,指摘該網危害家庭觀念。

這項具爭議的法律執行數十年,近五萬三千人被定罪,社會對此議題討論不絕。隨着時代變遷,南韓法院自一九九○年起,至少四次考慮是否廢除通姦法,當中以○八年一次最為接近,五名法官投票廢除通姦法,只差所需的一票。律師金鐘範指出,在現今社會,女性偷情的情況有所增加,通姦法變相成了丈夫用來羞辱出軌妻子的工具。

有人認為,通姦法可維持一夫一妻制及保護女性權益,反對聲音則認為,該法侵害了個人私隱及自主權。首爾家庭關注組織則贊成廢除通姦法,女成員高善珠說:「婚外情問題應該是夫婦以溝通來解決,而非法律。」市民金凱德則認為,婚外情顯然是錯的,但這是道德議題,政府不應予以規範。

反對者憂衍生家暴

二十三歲大專生鄭允惠則認為,若婚姻中被背叛的一方不能報警解決問題,可能訴諸暴力。當地基督教團體亦認為廢除通姦法將會把社會道德規範推向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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