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互相卸責,令消防安全成「不可能任務」。消防處要求大廈加裝消防喉轆系統及消防水缸,惟不少大廈因天台有僭建物、業權分散無法成立法團開展工程、或因住戶太少而難以支付工程費用,一直未能達到該處的要求。然而,該處在面對有關問題大廈的「困難」時,只繼續狂發「最後通牒」,加上涉事部門各自為政,令不少小業主不知所措。有立法會議員直指,消防處的要求未有考慮舊式大廈結構,而且政府部門互相卸責,促請該處修訂相關條例。

德寶大廈的天台被僭建屋所霸佔。

不少舊式樓宇結構難按消防要求加裝水缸及喉轆。

荃灣德寶大廈聘請顧問公司入則申請更改於梯間安裝水缸,但被消防處拒絕。

消防處要求荃灣德寶大廈安裝消防水缸的位置早已被僭建天台屋所阻。

張先生坦言大廈成立法團無望,令消防安全指示無限期擱置。

荃灣有大廈一條走廊之隔分為前後座各十個門號,須成立二十個法團方可開展工程。

陳偉強炮轟,消防處根本無心解決問題,令每戶居民需多承擔數萬元顧問費。

羅少傑批評,消防處及屋宇署互相推卸責任,令居民求助無門。

消防處按照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七年起陸續向本港大廈業主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大廈加裝消防喉轆系統及水缸。截至去年十月底,該處共向目標樓宇發出十萬零五千四百七十一張消防安全指示,當中只有不足三成已遵辦。該處一直只會向大廈發出指示,但卻未有提供任何協助,令一眾業主大感無奈。

「消防處話要裝水缸個位已經被人僭建咗天台屋,屋宇署又未拆到。」荃灣德寶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陳偉強直言,大廈早年收到有關指示,但由於該處要求的安裝位置被僭建天台屋所阻,大廈於是聘請顧問公司入則申請更改於後樓梯安裝水缸,並向該消防處說明有關情況。

陳續稱,惟該處只指新安裝位置不合乎要求,卻又不肯提供其他可行的安裝位置,只要求業主再聘請顧問入圖則申請,又指天台僭建物不屬其管轄範圍,着業主向屋宇署查詢。「咁你都要話我知喺邊度裝至得,每次請顧問公司都要錢。」陳怒斥消防處根本無心解決問題,令工程拖延至今,每戶居民亦因此需多承擔數萬元顧問費。

部門互卸 居民求助無門

除未有協助解決問題外,有關指示亦被狠批未有顧及舊式樓宇結構。「大廈靠前後兩條樓梯上落,消防喉轆裝喺走廊定樓梯都係死。」荃灣眾安街一座逾六十年樓齡大廈的業主張先生表示,大廈並沒有獨立的樓梯作消防逃生通道,居民均依賴前、後梯上落,但由於梯間亦有單位,因此不論消防喉轆安裝於梯間或每層的走廊,居民拉喉救火都必須打開及穿過防煙門,變相自毀走火通道的防煙功能。

立法會議員陳恒鑌直斥,消防處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均以新式大廈作參考,未有顧及本港大量唐樓的設計及結構,最終令指示跟安全原意背道而馳。陳坦言不少舊樓結構甚至無法承受加裝消防水缸的重量,但水務署卻以食水衞生及消防裝置水源穩定性為由,拒絕以街喉直接為消防喉轆系統供水。陳直斥水務署本可以加裝單向水閥避免水源倒流等簡單方法解決問題,但水務署卻拒絕申請。

此外,荃灣區區議員羅少傑亦批評,消防處及屋宇署互相推卸責任,令居民求助無門。羅直言消防處明知大廈有僭建物,不可能安裝水缸,卻未有給予居民清晰指示,除浪費居民聘請顧問公司的大量金錢及時間,根本無心解決問題。

屋宇署回覆表示,已向德寶大廈天台僭建物有關業主發出警告通知,並會敦促其盡早自行安排清拆有關僭建物。另水務署回覆表示,為免消防系統內積存的死水回流並污染食水,樓宇內的消防系統設備必須為獨立供水系統,並與樓宇內的其他供水系統完全分開。消防處回覆表示,若經認可人士評估有關建築物因結構或空間的限制,因而無法按規定安裝消防喉轆系統及水缸,處方會酌情處理個別情況,考慮放寬部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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