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一○年曾經提交報告,其後政府再推出漁業發展貸款基金和漁業持續發展基金,政出多門,疊床架屋,但多年來未見強而有力的漁業支援措施。食物及衞生局上月推出農業政策發展諮詢文件,提出四項建議,包括設立農業園、成立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加強對農民支援及推動休閒農場。

然而建議忽略了補貼和銷售點,這對振興漁農業更加重要。歐美地區一直補貼其本土農業(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農業專案基準線報告》指,去年美國農業部補貼總計為五十億五千萬美元),協助生產成本高、失收風險大的農民繼續經營,以維持其產業結構的均衡,而她們都有堅實的輕工業和飲食業吸納本土漁農業的產品。特區政府必須向漁農業提供補貼,及釋放公共空間重振社區經濟,才可令香港社會和經濟得以「可持續發展」。

可是,回顧往績卻令人懷疑政府振興漁農的決心。一○年,政府為高鐵工程遷拆菜園村,其後把仍有多年收成的果樹,僅視作一棵農作物,以數十元一棵賤價賠償了事。一二年,政府禁止拖網捕魚後,設立了漁業發展貸款基金,和提供一次過的特惠津貼,繁複的審批程序卻一直為漁民詬病。

去年農曆新年期間,香港生雞再爆出懷疑禽流感瘟疫,食環署事後每隻雞只賠償三十元,令不少雞農虧損。其後並對業界本地雞及大陸雞分流批發的訴求消極應對,結果今年初禽流感再爆發,打鼓嶺設立分流檢查站匆匆上馬,爭議不斷,雞農再受損失。看來香港漁農業,短期內仍未有望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