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人通常會用「執到金都唔識笑」形容人木訥,近日新疆有人真的遇上金從天降,但一點也笑不出,因為隨時可能惹上官非。這名哈薩克族牧民上月底在阿勒泰地區青河縣境內,發現了一塊露出地面、重近八公斤的「狗頭金」,這種天然金塊一般來自富含金質的流星隕落,因狀似狗頭而得名。由於相當罕有,堪稱無價之寶。

消息曝光後,不少人打起了狗頭金的主意。當地文物局指,無論狗頭金是文物還是礦產,檢到就要上繳國家。但是內地法律界專家堅稱,狗頭金屬無主物,應該歸發現者個人所有。而涉事牧民因擔心承擔法律責任,不敢貿然將金塊出手,試問如何笑得出?

以神州之大,這類「好事」確實偶有發生。譬如價值堪比黃金的烏木(陰沉木),近年就多次有民眾「執到寶」,但每次都引發出風波。既不是文物,也不屬於礦產,正因為無法可依,便由當官的說了算。早前四川達川有人在河道發現的一段深埋三千多年、重約六十噸的烏木,當地政府僅「獎勵」發現者幾千元,「收歸國有」後,轉頭以三百多萬元拍賣出去。政府一本百萬利,蟻民只能乾瞪眼。

官衙上要管天,下要管地,既然如此,日後天降隕石砸死人,地面下陷埋了人,受害者豈不是應該到官衙找當官的「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