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一二年十.一南丫海難釀成三十九人死亡,首被告是南丫IV船長周志偉(五十七歲),次被告是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五十六歲)事後各被控四十一項罪名,包括三十九項誤殺及兩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由六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昨日進行第二日的退庭商議,惟經過長達十小時的商議後,至晚上七時半仍未達成裁決,法官下令陪審員休息,案件延至今日九時半繼續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HCCC 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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