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之撥款期限,為本周六(二月十四日),特區政府明知行政立法關係早已跌至冰點,還數度兒戲調動立法會財委會之議題次序,如今為求趕「死線」,又延長會議時間至情人節,拉布戰火不熄,又豈能全部諉過於反對派?

二○一五年度的施政報告,於第四十八段稱,成立創科局,可以令「官、產、學、研」的協調工作,得到「專注的領導,以及更有力的政策統籌」,然而,從官僚架構分析,成立創科局頗有可能會適得其反。

創科局將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接收創新科技署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並設立一個創新及科技科。原來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會改組為通訊及創意產業科,重點負責與電訊、廣播及創意產業相關之政策。原有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已能統籌創新科技署、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及「創意香港」專責辦公室,現在政府卻要用兩個決策局,分管三個部門,端的是疊床架屋。

沒有明確的新政策措施,沒有劃清其工作及任務的界限,沒有列出新開設職位的職能和權力為何。可以斷言,創科局運作初期,決策局互相卸責、不同決策局政策互相扞格或爭權的情況必定出現,令特區政府管治陷入更大的混沌。

立法會的責任,是替人民監督政府施政。特區政府巧立名目、疊床架屋的做法,代議士就有責任阻止,確保公帑用得其所。故此這場歲晚拉布戰,是在所難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