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丫海難釀三十九人死亡,肇事兩船長各被控誤殺等四十一項罪,案件經多日審訊後,法官昨開始引導陪審團。暫委法官祁彥輝指案件涉及很多海事規則,但陪審團應以一般刑事審訊標準,以常識判斷。就首被告南丫IV船長周志偉(五十七歲)和次被告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五十六歲),各面對的三十九項誤殺罪,法官說,陪審團必須要確定兩名被告的行為是否如控罪所指對兩艘船的乘客之安全負有謹慎責任、沒有保持適當瞭望或沒有採行動避撞,是令三十九人死亡。因各誤殺罪案情相同,陪審團須同時裁定三十九項誤殺罪罪成或脫罪。法官今日繼續指引陪審團,預計陪審團於明日才開始退庭商議。

案件編號:HCCC 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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