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平日滿口仁義道德,言必稱民主自由、公義平等,但在着數面前全部極速現形。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下月組織議員往德國交流,照例又是爭崩頭。最誇張的是,由於報名人數太多,連周三的立法會大會也要讓路延期,反觀民政事務委員會原本安排了一個參觀本地博物館的活動,惟反應冷淡,連三人的最低報名下限也達不到,結果未能成團。

正所謂有食唔食,罪大惡極,有得公費出埠,誰會拒絕?問題是,權利與責任應該成正比才是。看看議員們周遊列國的「行程表」,單是去年足迹就遍及以色列、芬蘭、丹麥等國,不是說「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麼,按說應該為香港帶來大量先進國際經驗才對,現實卻是,這班薪高糧準的代議士還是一如既往的胡混度日。反而「民主經驗」、「選舉國際標準」甚麼的,從未聽聞立法會組團赴外國取經,可政客個個如數家珍,你說怪不怪?

說到交流,這班政客可比莘莘學子幸福得多了。施政報告提出資助學生往內地交流,引發極大爭議,又是一大堆「洗腦」的帽子猛扣下來,後來有高官出來解畫,方知不是港府對內地學校情有獨鍾,而是返內地交流「最平」。這就讓人犯糊塗了:議員只是市民的「打工仔」,卻禮遇有加免費遊埠,孩子是未來的主人,卻用「最平」的行程敷衍,不是太厚此薄彼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