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屋邨、跳蚤市場擺放無牌彈珠機,學生沉迷隨時「賭」上癮!記者日前在本港多個屋邨、跳蚤市場發現多部彈珠機,有大批中小學生每日放學便前往「賭幾鋪」,有小學生「賭徒」甚至日日賭足兩小時,贏取的彈珠高達三百粒,亦有家長與子女齊齊「賭」。然而,該些可帶走的小彈珠,經專家測試後,發現由高處墮下的威力,勝過氣槍的威力,可高達三焦耳。民政事務總署證實,當中有彈珠機屬無牌經營,並會轉介警方跟進。

周日的錦上路跳蚤市場有大批家長與子女齊齊玩彈珠機。

小二學生放學後隨即手執一袋彈珠,走到屋邨商場內的彈珠機「賭幾鋪」。

彈珠由十九樓掉下的威力,等於一把氣槍發出的兩焦耳能量。

家長心聲
文太(家庭主婦):唔畀個女玩呢啲,都怕佢拎咗返屋企,唔小心食咗落肚。

家長心聲
陳先生(退休):政府都好難規管(彈珠機),自己睇實啲小朋友,唔畀佢玩會較好。

「好嘢!又中獎!」身穿小學校服、就讀小二的明仔(化名)放學後隨即手執一袋彈珠,走到青衣長康商場內的數部彈珠機「賭幾鋪」,「我每日都嚟玩,一放學就嚟」,明仔手持的彈珠有逾百粒,每次投入一至五粒珠,「放多啲落去,中咗咪賠多啲」。明仔在彈珠機前「賭」了兩小時,最高曾中獎一百六十粒彈珠,面露滿足笑容, 當輸掉時猶如「賭徒」般拍打機身,入珠再「賭」以求翻身。

放學多次回頭玩

明仔對彈珠機的玩法極為熟悉,贏夠便轉到另一部彈珠機,增加獲獎機會,彈珠多得要放到校服的衫袋及褲袋,才能拿走高達三百粒的彈珠回家。此時,更有初中學生加入戰團,與明仔各有各「賭」,期間邊食邊玩,更多次回頭再「賭」。

記者日前在錦田錦上路跳蚤市場、長康商場一期、彩虹邨商場等,發現有大批中小學生在放學後流連於商舖外玩彈珠機。玩家每次投入一或五元,彈珠機便會吐出五或十粒彈珠,玩家把彈珠放入投珠口,最多可投入五十粒彈珠,並按下紅色按鈕,不同的軌道紅燈會隨機停下,拉動拉杆後,彈珠就滾入軌道,如滾進亮燈的軌道,會獲獎兩至十倍的彈珠。

除了學生沉迷彈珠機,有家長亦「賭」上癮,帶同子女一齊玩。「理得佢,繼續玩!」一名約四十歲的父親帶同年約四歲女兒及七歲兒子到長康商場內的彈珠機,一人霸佔一部彈珠機「豪賭」,地上更放了一瓶盛載逾二、三百粒彈珠的膠樽,三人看似熟手,霸佔彈珠機逾兩小時,兒子曾一度表示妹妹想離開,但父親拒絕,更把一堆彈珠交給女兒,叫他們齊齊玩。期間,有途人問及彈珠機的玩法,男孩更熟悉地表示,「好似中呢格就一賠八,好好玩,不過唔可以換番錢,但就可以拎走彈珠再嚟玩過。」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根據《賭博條例》第十三條,任何人如在賭場以外的任何場所或在任何街道上營辦或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非法賭博,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就算店舖係提供地方畀人放彈珠機,但都視為容許對方營辦,係非法賭檔。」

政府須嚴格規管

「玩彈珠就好似賭博咁,小朋友好易上癮,政府一定要嚴格規管。」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政府應嚴格規管彈珠機牌照,並經常巡查各屋邨商場或跳蚤市場,打擊非法賭博遊戲。

然而,據民政署轄下牌照處紀錄,上述三個處所並無經營有獎娛樂博彩遊戲的牌照,屬違法擺放,該署發言人指,牌照處已把個案轉交警務處跟進。發言人又指,經營有獎娛樂博彩遊戲受《賭博條例》監管,任何人士擬在已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的處所內組織及經營有獎娛樂遊戲,須申領牌照,方可經營,否則屬非法賭博。而警方會視乎案情及證據,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