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魂」解款員亂擺槍!早前發生解款車跌錢案的香港安全押運服務有限公司(簡稱G4S),昨日又「出事」,一名解款員到石硤尾一部櫃員機執勤時,疑將火力強大的雷鳴登長槍豎擺櫃員機邊離開,事隔一段時間才發覺返回取槍。有押運業界人士指出,解款員一般須兩手緊握槍枝,即使放下亦須在觸手可及的位置,否則屬失職,並可能觸犯法例被檢控。

解款員在押運時一般要雙手緊握槍枝。(資料圖片)

解款員一度將長槍豎放遺在櫃員機旁邊(箭嘴示)。

現場為南山邨街市,昨晨七時許,有市民發現一部中國銀行櫃員機旁邊,豎放了一支雷鳴登長槍,無人看管,同時見一部屬於G4S的解款車停泊在櫃員機對開路邊,有解款員在抽煙,疑未有發覺長槍遺在櫃員機旁。G4S發言人證實事件,指事發時該解款員發現自己遺留槍枝後,已立刻返回櫃員機拿取,公司非常重視事件,會進行內部調查,如果證實有人在工作程序出錯,將會進行處分,有關解款員暫不會獲安排工作,而為審慎起見,公司亦已報警。警方發言人表示,將會了解和跟進事件。

須放觸手可及位置

有資深解款員指今次事件罕見,持槍解款員必須兩手緊握槍枝,惟當到例如保險庫等室內地方工作時,如鎖好門並確定無外人能進入,解款員可以將槍暫時放下,協助搬運工作,但槍枝必須在觸手可及的位置。香港射手聯會創會會長黎永權指,解款員「將支槍隨意擺放,完全係疏忽」,相當危險。

去年平安夜,G4S一輛解款車途經灣仔告士打道時,三個膠錢箱跌落馬路,其中兩個爆開,有市民衝出馬路執錢,一千五百二十三萬元失蹤,其後至少四十六人將約七百九十二萬元交還予警方,另至少有七人涉拾遺不報被拘捕。

解款員遺長槍過去亦有發生,前年六月十三日,一名解款員押解現款到沙田銀城街第一城商場地下中銀櫃員機,留下雷鳴登長槍離去。一一年四月十二日,一名解款員在屯門卓爾居商場的滙豐銀行櫃員機解款期間,遺下雷鳴登長槍,被途人發現報警,事後該解款員被控以《火器及彈藥條例》中的〈沒有遵從牌照的條款及條件〉,被罰款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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