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日前突然去信立法會財委會,要求收回討論中的漁業發展貸款基金撥款申請。很明顯,漁業基金「讓路」全因為政府必須於預算案公布前爭取財委會通過設立創新及科技局的撥款申請,若有關撥款申請未能於限期前(二月十四日)通過,開設創科局的程序便要推倒重來。

原則上,議會內外就設立創科局的建議已討論多時,餘下的撥款申請理應屬程序工作。筆者絕對尊重議員履行監察政府施政的權利,就任何涉及公眾利益的事宜向政府作出相應行動,但前設是要以市民的福祉為依歸。如今個別激進反對派議員因反對開設創科局而揚言以拉布拖垮有關的撥款申請,這種磨爛蓆、損人不利己的行為或會令創科局再次胎死腹中。

站在反對派的立場,作為議會內的少數,拉布無疑是反對政府建議的撒手鐧。但拉布就如「七傷拳」,若拿捏的分寸不準,既傷人也傷己。現屆政府上任以來,行政立法關係劍拔弩張,議會內的不合作運動令政府施政舉步維艱,不論好壞的倡議都受到影響,嚴重損害政府和立法會的整體形象。今天的立法會有如進行泥漿摔角的場地,市民對此感到非常厭惡。

礙於《基本法》規定,特首只可在特定的情況下解散立法會,而不能像其他地方透過重選議會以掌握主流民意。議會被少數議員牽着鼻子走,歸根結柢是比例代表制選舉制度下,地區直選議員只要抓緊支持者的選票,便可穩坐議席,無需作出任何政治妥協。要避免出現這種被拖後腿的現象,或許我們應考慮改變現時的立法會選舉制度,例如地區直選改以多議席單票制進行,既能保障議會內存有多元聲音,也可杜絕極少數的激進力量衝擊議會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