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年香港「二十三條立法」失敗,對朝廷是「政治至痛」。此後十餘年,朝廷在公開場合絕不再提此事,只是香江媒體和某些政治人物在某種情況下會「多問」香江府衙官員或行政長官,甚麼時候會重啟二十三條立法?當局的答覆總是「沒有時間表」、「本屆特首任內不會考慮」。

朝廷和香江府衙這樣的態度,這些年香港人覺得「合乎情理」,香江府衙確乎也沒有能力甚至沒有膽量重啟二十三條立法,朝廷也很「體諒」他們的「難處」。香江府衙和輿論皆認為,就算二十三條沒有立法,以香港現有的法律,也可以維持香港的秩序運作,也不會給「國家安全」帶來威脅。何況經過○三年五十萬人上街遊行反對二十三條立法,香港的社會氛圍也很不利於再次啟動立法,朝廷和香江府衙對這個問題再也輸不起,若貿然講啟動被廢,那就「丟臉丟到姥姥家」也。

然而,香江形勢的發展,朝廷面對國內外局勢的挑戰,國家安全問題似乎愈來愈嚴峻。第五代上台後,成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應對挑戰,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當成頭等大事來處理。二十三條遲遲未能立法被當作「舊帳」不斷被翻,尤其是同樣實施一國兩制的澳門特區已自行制訂了國家安全法,香港的「落後形勢」就更加凸顯。

再加上發生了因政改爭拗引起的「佔中」、「雨傘運動」,朝廷覺得國安已受到直接挑戰和威脅,「港獨」抬頭更是明火執仗,朝廷若不在國安問題、二十三條立法問題上行動起來,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