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草藥洗髮護髮用品生產銷售商霸王國際集團,於一○年入稟高院控告《壹週刊》誹謗及索償逾五億六千萬元,案件已定於三月二日在高院開審,預計審訊二十九日,法庭昨日進行開審前最後一次預審。

判付訟費予霸王

《壹週刊》去年因其毒理學專家已過世,曾申請呈交第二名毒理學專家的報告,但及後卻改為呈交第三名毒理學專家的報告。法官昨下令《壹週刊》要就此事支付訟費予霸王,但金額則待日後再評定。

原告分別是在港上市的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其附屬的內地生產商霸王(廣州)有限公司;被告是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雙方已安排在二月十二日(下周四)再進行調解,倘調解失敗,這宗香港歷來索償額最大的誹謗案,便要交由法庭解決。

另外,被告一方早前欲引入化學專家和會計專家的補充報告,法官最初擔心這會令審期拖長,但最後在與訟雙方同意下,批准被告加入該些補充報告。案件預計審二十九日,當中有八至九日是審理涉及賠償金額的爭議;法官表明不希望審訊拖至年底,以免日後成為雙方的上訴理據,故會視乎需要,預留六至八月的其他空檔日子進行審訊。

案件編號:HCA 1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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