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問題積重難返,迫使港府調整房屋政策,公營與私營房屋的比例由以往的差不多一半一半,調整到六比四。多建公屋本來是好事,問題是如果當局不加強對公屋資源分配的監控,不打擊濫用亂象,不改變欺善怕惡的作風,不管蓋多少公屋都無濟於事。

申訴專員發表調查報告,炮轟房委會及房協對公屋的監管漏洞百出,包容變縱容,有人擁價值三百萬元私樓收租繼續住公屋,有人一個戶籍霸佔兩個單位,甚至鬧出三重戶籍的醜聞。有關租戶充分利用港府「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申請到另一個公屋給長子住,自己仍不退出原單位;幾年後戶主申請到長者單身公屋,原住單位轉由小兒子繼續使用,成功由一個單位擴展到三個單位,公屋資源儼然變成世襲財產。

公屋富戶佔用公共資源同樣備受詬病,最出名的莫過於立法會議員長毛,每月薪津十多萬元的他不是自己置業或租住私樓,而是「不忘本」,繼續住公屋,手法是將收入大部分「捐給」社民連,變相由公帑補貼政黨。長毛以革命為業,一路抬棺材示威,居然將自己抬入立法會,本來算是另類的勵志故事,可惜他無視眾人諤諤,一邊享受薪高糧準,一邊住公屋,一邊收取肥老黎的政治捐款,風流快活。

可見政客口口聲聲爭取公眾利益,其實道德水平比一般市民還不如。當然,人有私心、貪欲不奇怪,奇怪的是,當局明知公共資源遭濫用卻無動於衷,變相默認,必然鼓勵霸佔歪風。既然當局大慷納稅人之慨,貪心者自然卻之不恭,受之無愧。面對各界批評,當局雖然表示研究加強改善措施,但又辯稱涉及的個案家庭背景複雜,處理須情理兼備、「人性化」云云。

誠然,官僚有人性比無人性好,有同情心比沒有同情心好。但要切記,不患寡而患不均,對違規租戶濫用公屋的仁慈,就是對二十六萬輪候公屋人士的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