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警多年前調查詐騙案時,與被他拘捕的涉案經營修車生意男商人成為朋友,男警其後答應替那名同時從事「收數」的商人,從警務處及運輸署電腦系統查閱五名人士的個人資料,並向商人洩密,以便對方追討欠債,男警則獲免收一萬元維修車費作報酬。涉案被捕男警於區院承認收賄、受賄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共三罪,獲准保釋至今日判刑,但法官昨表明會判即時監禁。

已婚被告鄭智遠(三十六歲)於九八年加入警隊,案發時隸屬大埔區刑事調查隊。控罪指,被告於一二年十一月至一三年一月間,向車輛維修及貿易公司「國滙汽車有限公司」的董事鄭啟東索取二萬元及收受一萬元利益,以及親身或指示另一警員徐定方,在未獲授權下於警務處及運輸署的系統進行搜尋。

29次查閱官方系統助追債

案情指,被告於○九年在調查一宗詐騙案時拘捕鄭啟東,其後兩人成了朋友,被告知道對方除經營車輛維修生意外,亦從事「收數」。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一三年一月六日期間,被告應鄭啟東的要求,二十九次利用警務處及運輸署的電腦系統查閱五名人士的背景資料及刑事紀錄,並告知對方,以便對方追討欠債。期間被告曾向鄭啟東索取二萬元貸款,但對方沒有借。

一二年十二月某日,被告要求鄭啟東維修車輛,鄭啟東之後開出金額為一萬一千元的發票,但是只要求被告支付一千元,被告同意並且相信是「洩密」的報酬。

案件編號:DCCC 6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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