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黃埔花園一名女住戶入稟高院,聲稱單憑一張借據,便於過去近五年以來,為鄰居一名男子及其家人支付了四百萬元,費用包括家居開支、陪月薪金、嬰兒遊戲班學費及三百多萬元信用卡欠款。女住戶最近向對方追討欠款但不成功,已入稟高院要求對方連本帶利歸還。雖然女原告和男被告的姓氏相同,但入稟狀未有披露兩人是否有親屬關係。

陪月開支52萬 代還卡數331萬

女原告鄭淑嫻,男被告鄭展興,兩人分別報住黃埔花園同座同層兩個單位。

入稟狀指出,按原告與被告於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所簽署的一張借據,原告答應為被告及被告一家墊支租金、水電費、家居開支和其他雜項開支,而被告也答應當原告提出要求時便會還款。

原告由一○年四月截至本月,已為被告墊支了水電費和雜費逾十五萬元、陪月薪金逾五十二萬元、嬰兒遊戲學習班費九千多元,又代被告償還一二年七月至去年十二月期間的信用卡欠款逾三百三十一萬元,合共四百萬元。原告已一再要求被告還款,並於本月八日發信向被告追討,但被告未有償還分毫,原告因此興訟向被告追討欠款和利息。

案件編號:HCA 1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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