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施政報告提出要推動藝術文化。民政事務局昨向南區區議會簡介,建議撥出前香港仔消防局用地約三千平方米的樓面面積作藝術空間,以優惠租金租予本地新進視覺及媒體藝術家設立藝術工作室,紓緩藝術界面對的租金壓力,並為南區提供新展覽場地。南區區議員柴文瀚要求政府在賣地條款加入條文,規定要撥出樓宇地面或行人天橋附近的樓面面積,作藝術空間,增加暢達度;藝術空間的樓底更應至少有兩三層樓高,方便裝置視覺藝術展品。

位於業勤街與黃竹坑道交界的前香港仔消防局,鄰近ADC藝術空間及即將落成的港鐵南港島線黃竹坑站,政府有意將該地納入賣地計劃,該選址亦已改成商業用途「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當局建議在賣地條文中加入條文,列明發展商須於將來的樓宇內預留約三千平方米可用樓面面積,作文化藝術用途。

需考慮暢達度

當局建議新藝術空間提供多項藝術設施,包括約有三十間藝術工作室,共提供一千五百平方米場所,樓底淨高三點三米,每間工作室三十至八十平方米;展覽廳連儲物空間約有四百平方米,亦能作演講廳,樓底淨高五米;另設約一百平方米的藝術資源中心及多用途室,以及約一千平方米的藝發局永久辦事處。南區區議員柴文瀚歡迎政府撥出有關地皮的部分樓面作藝術空間,認為當局設藝術空間時應考慮暢達度,如設於地下或行人天橋附近位置,「有時啲視覺藝術展品係雕塑,成兩層樓咁高,如果樓底得三米,根本放唔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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